新華網北京4月24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24日表決通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終止王春成、金道銘、丁雪峰和梁耀輝4人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由遼寧省選出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遼寧春成工貿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春成,因涉嫌違紀違法,本人提出辭去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依照代表法有關規定,王春成的代表資格終止。
  由山西省選出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山西省呂梁市委原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原市長丁雪峰因涉嫌嚴重違紀,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罷免金道銘、丁雪峰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有關規定,二人的代表資格終止。
  由廣東省選出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奧威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源石油集團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梁耀輝,因涉嫌刑事犯罪,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決定罷免其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梁耀輝的代表資格終止。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公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79人。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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